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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社保缴费标准基数及比例2023年一览表(完整版)

时间:2023-03-13 16:18:57     来源:律法网

2023年1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单位(企业、有雇工个体工商户)14%、单位(灵活就业人员)12%,个人8%;缴费基数:下限3958元、上限24930元。详见正文。

2023年佛山社保缴费标准:


(资料图)

表格一览:

佛山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表

(更新时间: 2023年1月)

险种缴费部分费率

缴费基数下限(元)

缴费基数上限(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企业、有雇工个体工商户)14%395824930
单位(灵活就业人员)12%
个人8%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建统筹)

单位4.50%434021699
个人0.0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结合)

单位4.50%
个人2.0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单建统筹)

单位5.50%
个人0.0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统账结合)

单位5.50%
个人2.00%
退休人员按月延缴或一次性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4.50%7233
个人0.00%
失业保险(一档)单位0.32%190026070
个人0.20%
失业保险(一档)单位0.48%
个人0.20%
失业保险(一档)单位0.80%
个人0.20%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单位0.80%
个人0.20%
工伤保险一类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单位0.16%
上浮至120%0.19%
上浮至150%0.24%
工伤保险二类下浮至50%0.16%
下浮至80%0.26%
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32%
上浮至120%0.38%
上浮至150%0.48%
工伤保险三类下浮至50%0.24%
下浮至80%0.38%
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48%
上浮至120%0.58%
上浮至150%0.72%
工伤保险四类下浮至50%0.32%
下浮至80%0.51%
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64%
上浮至120%0.77%
上浮至150%0 96%
工伤保险五类下浮至50%0.36%
下浮至80%0.58%
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72%
上浮至120%0.86%
上浮至150%1.08%
工伤保险六类下浮至50%0.40%
下浮至80%0.64%
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80%
上浮至120%0.96%
上浮至150%1.20%
工伤保险七类下浮至50%0.48%
下浮至80%0.77%
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96%
上浮至120%1.15%
上浮至150%1.44%
工伤保险八类下浮至50%0.56%
下浮至80%0.90%
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1.12%
上浮至120%1.34%
上浮至150%1 68%
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单位按所在单位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执行49862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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